服務簡介
綜合家居照顧服務以及南區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一同為身體機能屬中度或嚴重受損的體弱長者提供一系列全面的照顧及支援服務,協助他們盡可能繼續居家安老,達致或保持最佳的活動功能。此項服務亦為護老者提供支援服務,以紓緩他們的照顧壓力。本服務會按個別服務使用者的需要提供適切的服務,以實踐「老有所屬」和「持續照顧」的理念。
服務目的
- 讓服務使用者留在自己選擇的安全和熟悉的社區環境生活;
- 讓服務使用者達致及保持最佳的活動功能及獨立生活能力;
- 讓服務使用者掌握所需技能以適應健康狀況的轉變;
- 避免服務使用者過早長期入住醫院及接受院舍照顧服務;及
- 紓緩護老者的照顧壓力。
服務內容
- 基本護理:例如監察血壓、量體溫、磅重、驗尿、指導服藥、胰島素注射等
- 個人護理:例如更衣、餵食、沐浴、洗髮、剪髮等
- 特別護理:例如造口護理、失禁護理、呼吸護理、糖尿護理等
- 支援服務:例如輔導服務、膳食服務、交通及護送服務、中心為本的日間照顧服務、轉介服務及醫療用品處理等
- 護老者支援:包括護老者到戶訓練
- 家居環境安全評估及改善建議 (服務次數及性質會因應不同需要而訂定)
- 復康運動:保持活動能力的復康練習、言語治療等
- 家居照顧:例如洗衣、執拾、家居清潔、購買必需品等
- 緊急日間及住宿暫託
- 24小時緊急支援
服務對象
- 65歲或以上人士(年歲介乎60至六64歲的人士如證實有需要,亦可使用此服務。)
- 經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評核為身體機能中度或以上受損的體弱長者。
- 在社區居住並且沒有接受院舍服務;
- 健康情況穩定;
- 需要全面的照顧計劃,包括周詳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以及
- 家居照顧服務使用者的護老者。
服務地區
香港島南區,包括:香港仔、鴨脷洲、 利東、 海怡、 石漁、 黃竹坑及海灣。 |
服務申請
申請人必須經由社會福利署「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被評定身體機能達中度或嚴重缺損的展者。 |
服務收費
退出服務
退出服務的理由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各項:
- 自行退出;
- 沒有接受家居照顧服務超過 30 日(例如長期住院、離港等);
- 服務使用者的情況改善,因而不再符合資格或需要家居照顧服務;
- 有其他可供使用的正式或非正式支援;
- 長期入住安老院舍;或
- 離世。
服務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六: 8:00am – 6:00pm |
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除外 |
聯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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