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本服務旨在為南區區內60歲或以上正在輪候綜合家居照顧服務〈普通個案〉,經指定的評估工具,評估為身體機能有輕度缺損或需更高程度照顧服務的長者,提供所需的家居照顧及支援服務,讓長者們可繼續居家安老。
服務目的
- 讓服務使用者留在社區中生活;
- 讓服務使用者達致及保持最佳的活動功能及獨立生活能力;
- 讓服務使用者掌握所需技能以適應健康狀況的轉變;及
- 避免服務使用者過早及在不適當情況下入住醫院及接受院舍照顧服務。
服務內容
為身體機能有輕度缺損或需更高程度照顧服務的長者提供的服務包括:
個人照顧 | 護送服務 |
家居清潔服務 | 日間到戶看顧 |
家居安全評估及改善建議 | 購物及送遞服務 |
膳食服務 | 一般運動 |
簡單護理 | 其他服務 – 例如護老者支援服務等 |
(服務隊會因應個別服務使用者的不同需要而訂定服務內容及次數。)
服務對象
60歲或以上,居於社區,沒有接受院舍服務; |
正在輪候綜合家居照顧服務(普通個案)的服務;以及 |
經指定的評估工具評估為身體機能有輕度缺損或需更高程度照顧服務的長者;或 |
經「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評估後建議適合接受家居支援服務並由社工向相關服務隊作出轉介。 |
服務申請
可致電或親臨服務隊辦事處直接申請或透過所屬地區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長者地區中心、長者鄰舍中心或醫務社工申請服務。 |
服務地區
服務收費
按社會福利署收費標準而釐定及服務使用者須作共同付款,而其所須支付的金額會根據其住戶入息而定,並可能每年調整。 |
退出服務
服務使用者如不需要服務,可於兩星期前向服務隊提出終止服務或服務隊會終止服務予被評定為無服務需要的使用者。 |
開放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六: 8:00am – 6:00pm |
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
聯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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